寧遠縣2016年選調教師進城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城區(qū)學校擴容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今年從農村學校選調部分教師進城任教,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共選調小學教師54名,中學教師30名,具體到校的崗位及人數(shù)見附件1、附件2。
二、選調方式
1、從現(xiàn)任農村學校(不含十小、官橋完小、雙板橋完小、逍遙巖中學教師,但包括現(xiàn)借調到城區(qū)學校任教的教師,下同)中選調,分學科報名。分學科按文化考試(專業(yè)素質測試)成績和教學成績加分的總分從高到低確定入圍人選,經考察合格后,列為擬調人選,滿員為止。如總分相同,若有加分的,則文化考試(專業(yè)素質測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總分相同者均無加分或文化成績與加分成績都相同者,則增加試教環(huán)節(jié),試教成績高者優(yōu)先。
2、逍遙巖中學、十小、官橋完小、雙板橋完小等四所學校(簡稱“兩橋兩逍”)教師按10%以內的比例選調進中心城區(qū)學校任教(四所學校的具體考核選調辦法由學校統(tǒng)一制定并報教育局同意后實施)。
3、逍遙巖中學、十小、管橋完小、雙板橋完小教師補充辦法:學校教師選調進中心城區(qū)或其他情況形成編制空缺時,從教師選調進城考試提出申請人員當中按成績高低依次補充。
三、選調條件
(一)小學教師選調報名對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農村小學任教5年以上(含5年),現(xiàn)仍在農村小學任教的教師。由教育局統(tǒng)一安排對口交流到城區(qū)學校任教的,視作在農村學校任教。
2.具有?萍耙陨蠈W歷。
3.2013、2014、2015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5、音、體、美崗位須相應專業(yè)畢業(yè),但不限任教學段。
(二)中學教師選調報名對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農村中學任教5年以上(含5年),現(xiàn)仍在農村中學任教的教師。由教育局統(tǒng)一安排對口交流到城區(qū)學校任教的,視作在農村學校任教。
2.具有?萍耙陨蠈W歷且專業(yè)對口(應聘一中數(shù)學教師職位的必須是高中起點全日制本科畢業(yè))。
3.2013、2014、2015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具有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5、音、體崗位不限任教學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申報
1.免費師范生未達到在農村學校規(guī)定服務年限的;
2.在本學年度內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受到處分,或者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有違反綜治維穩(wěn)、安全生產、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需“一票否決”的。
四、選調程序
(一)公布選調方案及崗位(8月19日)
在寧遠政府網(wǎng)以及各中小學校公布選調方案及崗位。
(二)本人申請(8月22日至8月24日)
符合選調條件的教師填寫《寧遠縣2016年選調教師進城申請表》(附件3),每人限報一個學科!渡暾埍怼方泴W校校長全面審查、簽署意見、學校蓋章后,連同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在8月24日下午6:00前交縣教育局政工股。
(三)資格審查(8月25日)
由教育局相關股室在學校審查的基礎上,對申請者的報名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公示。對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
(四)文化考試或專業(yè)素質測試(8月27日)
1、考試內容:音樂、體育、美術3科進行專業(yè)素質測試,其他科目進行文化專業(yè)考試,文化考試和專業(yè)素質測試滿分均為100分。文化考試只考相應學科的教材內容,其中,應聘中學教師,初中內容約占70%、高中內容約占30%;應聘小學教師的,小學內容約占70%、初中內容約占30%。音樂專業(yè)素質測試內容包括彈唱(抽取曲目彈唱)、舞蹈(自選)兩項,各占50%;體育專業(yè)素質測試內容包括100米跑、籃球或排球兩項,各占50%,按體育高考記分辦法記分;美術專業(yè)素質測試內容為靜物素描。
2、考試時間:8月27日上午9:00在蓮花小學舉行。
(五)核定加分(8月27日)
由教育局基教股對申報者的教學成績及加分進行審核并公示。只有近三個學年度任教了小考、中考(含生地會考)、高二學考科目且申報學科與加分學科一致時才享受加分。加分以申報者近三個學年度小考、中考、高二學考最好成績?yōu)榧臃忠罁?jù)。
1.小學教師加分辦法(音、體、美教師不作加分考慮)
農村小學語文、數(shù)學教師按以下辦法加分:
在農村小學排名 |
第1- 2名 |
第3- 5名 |
第6- 12名 |
第13- 19名 |
第20- 26名 |
加分 |
10分 |
8分 |
6分 |
4分 |
2分 |
農村小學英語、科學教師按以下辦法加分:
在農村小學排名 |
第1- 2名 |
第3- 4名 |
第5- 6名 |
第7- 9名 |
第10- 12名 |
加分 |
10分 |
8分 |
6分 |
4分 |
2分 |
借調在城區(qū)小學任教的語文、數(shù)學教師按以下辦法加分:
在城區(qū)小學排名 |
第1-3名 |
第4-7名 |
第8-12名 |
第13-15名 |
加分 |
10分 |
8分 |
6分 |
4分 |
借調在城區(qū)小學任教的英語、科學教師按以下辦法加分:
在城區(qū)小學排名 |
第1-2名 |
第3-4名 |
第5-6名 |
第7-8名 |
加分 |
10分 |
8分 |
6分 |
4分 |
2.初中教師加分辦法(音、體、美教師不作加分考慮)
農村初中教師以在農村初中排名為加分依據(jù),借調到城區(qū)初中、高中任教的教師以城區(qū)學校排名為加分依據(jù),加分辦法如下:
(1)農村和借調到城區(qū)學校任教語、數(shù)、英學科教師按以下辦法加分:
名次 |
第1-2名 |
第3-4名 |
第5-6名 |
第7-8名 |
第9-10名 |
加分 |
10分 |
8分 |
6分 |
4分 |
2分 |
(2)農村物理、生物、地理、歷史、政治學科教師按以下辦法加分:
名次 |
第1-2名 |
第3-4名 |
第5-6名 |
第7-8名 |
第9-10名 |
加分 |
10分 |
8分 |
6分 |
4分 |
2分 |
(3)借調到城區(qū)學校任教物理、生物、地理、歷史、政治學科教師按以下辦法加分:
名次 |
第1-2名 |
第3-4名 |
第5-6名 |
加分 |
10分 |
6分 |
4分 |
(六)公布成績(8月28日)
將文化考試(專業(yè)素質測試)成績與加分后的總成績分學科進行公示。
(七)確定擬調人選(8月29日)
根據(jù)文化考試(專業(yè)素質測試)成績與加分后的總成績分學科從高到低確定入圍人選,入圍人選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選擇設崗學校,教育局黨委研究同意后列為擬調人員。局黨委研究決定后,本次選拔工作全部終結,不再變更。
(八)辦理相關手續(xù)(9月初)
本次選調到城區(qū)學校任教的教師,由縣教育局開具調令。選調人員必須服從安排,按時到新聘用學校報到,縣教育局黨委會研究決定后,不得再隨意放棄,否則視為不服從組織安排,由教育局統(tǒng)一安排到農村缺編學校工作。新調入教師一律實行縣管校聘,由新單位根據(jù)學校的人事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教師的原崗位等級不再保留,實行聘任制管理,由新單位重新聘任,進行崗位設置。由縣教育、編辦、人社、財政等部門辦理編制、工資、人事關系轉移等相關手續(xù)。
五、紀律要求
1.選調工作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和程序辦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禁打招呼、遞條子,干擾選調工作的正常進行;嚴禁弄虛作假、循私舞弊;嚴禁在選調過程中拉關系、搞權錢交易。
2.參加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guī)定,秉公辦事,不得接受報考人員的吃請和禮物禮金,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否則,一經查實,從嚴處理。
3.嚴格追究紀律責任。如參考人員或工作人員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相關人員的選調資格,已辦理調動手續(xù)的,退回原單位,并對相關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請人代考等違紀舞弊者,其考試成績作零分處理,取消今后3年內進城考試資格,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校長提供虛假證明或在虛假證明材料上簽字的,從重頂格處理。
六、組織領導
寧遠縣2016年選調教師進城工作在縣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縣編委辦、人社局、財政局全程指導把關。
七、本方案的解釋權屬寧遠縣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寧遠縣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8月12日
附件1:寧遠縣2016年小學選調教師進城崗位設置表
學科 選調 人數(shù) 學 校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科 學 |
信 息 技 術 |
小計 (人) |
實驗小學 |
2 |
2 |
1 |
1 |
|
1 |
1 |
|
8 |
一小 |
2 |
2 |
1 |
1 |
1 |
1 |
|
|
8 |
二小 |
2 |
2 |
1 |
|
|
1 |
|
|
6 |
三小 |
2 |
2 |
1 |
|
|
|
|
|
5 |
五小 |
2 |
2 |
|
1 |
1 |
1 |
|
|
7 |
蓮花小學 |
2 |
2 |
1 |
1 |
|
|
|
|
6 |
印山小學 |
2 |
3 |
1 |
|
|
|
1 |
|
7 |
德源小學 |
2 |
2 |
|
1 |
|
1 |
|
1 |
7 |
合計 |
16 |
17 |
6 |
5 |
2 |
5 |
2 |
1 |
54 |
附件2:寧遠縣2016年中學選調教師進城崗位設置表
學科 選調 人數(shù) 學 校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物理 |
生物 |
政治 |
歷史 |
地理 |
音樂 |
體 育 |
小計 (人) |
寧遠一中 |
|
1 |
|
|
|
|
|
|
|
|
1 |
寧遠二中 |
1 |
2 |
|
2 |
2 |
1 |
1 |
|
|
|
9 |
寧遠三中 |
|
1 |
2 |
1 |
1 |
1 |
1 |
1 |
|
|
8 |
實驗中學 |
2 |
|
1 |
|
1 |
|
1 |
|
1 |
1 |
7 |
寧遠八中 |
|
1 |
2 |
|
|
1 |
|
|
1 |
|
5 |
合計 |
3 |
5 |
5 |
3 |
4 |
3 |
3 |
1 |
2 |
1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