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在招聘點參加現場面試。
面試形式為上微型課,備課時間30分鐘,微型課15分鐘。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分數當場通知考生。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另外加試特長考核,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
4.總分計算
01-07崗位總分=面試分數;
08-10崗位總分=面試分數×80%+特長考核×20%。
三、聘用
1.體檢。根據總分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如因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時,則按崗位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體檢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進行。
2.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調檔考察,并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體檢、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鹽城市亭湖區(qū)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
4.聘用。擬聘人員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后,及時到鹽城景山中學(江蘇省亭湖高級中學)辦理事業(yè)單位聘用手續(xù),并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列事業(yè)編制。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其中2017屆畢業(yè)生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中止聘用關系。
5.其它。簽訂聘用合同后如因本人原因不能與校方履行聘用合同的,應聘人員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四、回避
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招聘咨詢電話
鹽城市亭湖區(qū)教育局0515-69660130
鹽城景山中學(江蘇省亭湖高級中學)0515-69661188
六、招聘工作監(jiān)督
鹽城市亭湖區(qū)紀委駐區(qū)教育局紀檢組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監(jiān)督。電話:0515-69660106。
本公告由鹽城市亭湖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由鹽城市亭湖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附件:1.鹽城景山中學(江蘇省亭湖高級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鹽城市亭湖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