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縣2017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第6號令)、和《河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豫人社〔2015〕55號)精神,經方城縣政府研究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急缺學科教師105名,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單位簡介
本次招聘單位為方城縣一高中和五高中,招聘單位供給方式均為財政全額供給。
二、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錁藴,嚴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紀律,確保招聘教師質量。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通過走進高校引進人才和社會招聘相結合的辦法。招聘計劃直接確定到校、到學科,采取按崗位報考,按崗位劃定分數線。)
四、招聘崗位、名額
共招聘教師105名。其中:
(一)縣一高中77名。 其中:語文6名,數學12名,英語6名,物理11名,化學10名,生物9名,政治6名,歷史4名,地理9名,體育2名,音樂1名,美術1名。
(二)縣五高中28名。 其中:語文6名,數學3名,英語4名,物理3名,化學3名,生物3名, 政治2名,歷史2名,地理2名。
五、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或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年齡、學歷、專業(yè)及資格條件
1、應聘者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
2、應聘人員為2014年-2017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2017年之前的畢業(yè)生應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時教師資格證不做要求,須在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4、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應與申報學科一致或相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縣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4、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