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1)單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數達到1:3比例的,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2)單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數未達到1:3比例的,經請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該崗位招聘計劃減少或取消。
(3)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通過資格復審的,確認為參加面試人員。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面試人員名單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貴州大學網上公布。
請考生關注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并保持電話暢通,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lián)系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經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該崗位空缺人數在資格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在接到資格復審遞補通知24小時內拒不反饋是否參加資格復審或無法聯(lián)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提交材料要求
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審核方式進行,一般應由本人攜帶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場,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確認。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確認,相關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資格復審應攜帶以下材料:
(1)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在線打印的《貴州大學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名表》。(雙面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國外/港澳臺地區(qū)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內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加蓋公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4)具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5)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中小學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6)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按《貴州大學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計劃一覽表》備注欄的要求提供。
(7)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的,需持委托人親筆書寫的委托書(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身份證復印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原件、復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七)面試
面試內容包括專業(yè)面試、綜合面試兩個部分。
(1)專業(yè)面試,分值100分。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2)綜合面試,分值100分。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專業(yè)面試或綜合面試單科成績未達到60分,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成績=專業(yè)面試成績×60%+綜合面試成績×40%。
面試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貴州大學網上公布。
(八)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個部分組成。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公布。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末位并列的,按實際成績計算,如仍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總成績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貴州大學網上公布。
(九)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單個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該崗位參加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因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要求另行通知。
(十)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同時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定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1.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2.現(xiàn)役軍人;
3.曾因犯罪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4.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6.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7.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9.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在擬聘用公示發(fā)布后15日內未能按時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人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截止2017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的人員。
(十一)公示招聘結果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貴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和貴州大學網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時間七天。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十二)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應在一周內到貴州大學附屬中學報到。拒不報到者,學校有權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其他說明
(一)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人員工作服務期至少為8年, 5年內不允許申請脫產攻讀研究生及換崗。
(二)招聘工作在貴州省教育廳和貴州大學統(tǒng)一領導下,由貴州大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聯(lián)系電話:0851-83657566。
(三) 貴州大學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公開招聘工作。
監(jiān)督郵箱:di@gzu.edu.cn。
(四)本方案由貴州大學負責解釋。
(五)未定事宜,由貴州大學商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確定。
附件:貴州大學附屬中學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計劃一覽表
貴 州 大 學
2017年5月5日
貴州大學附屬中學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計劃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