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
1.面試形式
(1)教師崗位采用講微型課的形式進行,備課時間40分鐘,講課時間15分鐘,答辯5分鐘(講課結束后隨機提問),滿分為100分。講課內容由參加面試人員抽取報考學科課題簽確定。。
(2)其他事業(yè)單位面試根據不同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政治素質、業(yè)務能力和崗位匹配度等。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將在寧陜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計分辦法
計分方法為本組所有面試考官所賦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面試考官所賦分的平均值為考生所得分。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
(四)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縣人社局及相關單位統(tǒng)一組織在指定醫(yī)院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教師體檢標準按照省教育廳、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陜西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陜教師〔2019〕61號)規(guī)定執(zhí)行。其他事業(yè)單位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按醫(yī)院體檢收費標準,由參加體檢的人員繳納。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人社部門指定的醫(yī)院重新檢查,復查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應聘人員不按照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放棄。因應聘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以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由高到低遞補一次。在限定的時限內不能參加遞補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再次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六)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在寧陜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合格者,報請市人社局審核后發(fā)放《陜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核準單》和《陜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憑通知書到用人單位報到,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辦理人事、工資、戶籍遷移等有關手續(xù),按崗位聘用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相關待遇。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他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本人負責。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一年,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有關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應聘人員應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中,要按要求提前注冊好“陜西健康碼”或“安康健康碼”。近一個月內有國內中高風險等疫情重點地區(qū)旅居史和接觸史或自境外返寧的人員,滿足規(guī)定隔離觀察期限的,還應持一周內開具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對故意隱瞞、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檢測證明、不如實告知情況的,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相關責任。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現(xiàn)場資格審查前疫情防控部門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有關疫情防控的具體要求可根據疫情變化進行相應調整,屆時將在寧陜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fā)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二)紀律要求
嚴格執(zhí)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時限和標準,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格執(zhí)行保密和回避規(guī)定。對在報名及招聘中弄虛作假、騙取資格或不符合應聘基本條件、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guī)定終止相關資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應處理。
咨詢電話:寧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15-6821108
寧陜縣農業(yè)農村和水利局0915-6822612
寧陜縣交通運輸局0915-6822773
寧陜縣衛(wèi)生健康局0915-6822721
寧陜縣教育體育和科技局0915-6822717
附件1:2020年寧陜縣引進高層次人才招聘職位表(1113).xls
寧陜縣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