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平臺調劑后,本縣編內教師招聘崗位如還有缺額,由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視報名情況確定是否再進行一次計劃調劑,調劑基本原則為同學段同學科崗位有缺額的,缺額調劑到同學科崗位,如該學科崗位報名人數(shù)少于計劃數(shù)的缺額(無人可補的情況),相應缺額調劑到其他崗位(本縣緊缺學科優(yōu)先)。(屆時見“興國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告)。
調劑后所增加的招聘計劃,從已報考我縣省統(tǒng)考和特崗教師崗位的已入闈面試且符合相應崗位報考條件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補錄。
(四)現(xiàn)場資格復審與面試
省入闈面試考生名單(含志愿調劑入闈考生)及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入闈名單后,入闈面試考生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具體要求及內容屆時見“興國縣人民政府網(wǎng)”資格復審與面試公告),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取得面試資格。面試形式與內容如下:
1.小學、初中、高中教師(含編內教師、“特崗教師”,下同)的面試形式為微課試講(含教師基本功測試),試講內容為所報崗位學科我縣中小學現(xiàn)行教材。其中:音、體、美、綜合實踐(信息技術)專業(yè)教師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或特長展示。
2.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的面試為微課試講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內容為我縣現(xiàn)行特教教材。
3.幼兒園教師的面試為幼兒教師基本功測試(含畫、彈、唱、跳)和問題答辯,內容為我縣現(xiàn)行幼教教材。
資格復審與面試由縣人社局、縣教科體局抽調人員具體負責。資格復審嚴格執(zhí)行報考崗位條件,對不符合條件或提供假信息、假證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實行全封閉管理,同一學科多于兩個試場的,考生和評委均采用抽簽的辦法隨機確定,同一學科在同一試場考生的面試順序也采用隨機抽簽的辦法確定(面試辦法另行公布)。
面試分值為100分,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含聘用后的試用期)。
(五)成績計算辦法
1.編內、特崗中小學各學科、特殊教育教師崗位成績計算辦法:
(1)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
總成績=筆試成績(折合百分制)×40%+面試成績×60%
(2)其他學科教師崗位:
總成績=筆試成績(折合百分制)×50%+面試成績×50%
2.農村公辦幼兒園教師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折合百分制)×40%+面試成績×60%
3.農村小學“定向培養(yǎng)教師”、“生源地定向教師”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筆試折算成績(折合百分制)×50%+面試折算成績×50%
面試折算成績=面試折算系數(shù)(系數(shù)的計算同筆試成績折算方法)×個人面試成績
(六)錄取辦法
(1)編內“農村小學教師”錄取辦法。第一批次的擬錄用人員在面試合格考生中,根據(jù)第一批次學科計劃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因招聘缺額調劑后增加的第二批次擬錄用人員,從已參加面試的我縣“編內教師”和“特崗教師”相應學科第一批次未錄取人員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2)農村小學“生源地定向教師”錄取辦法。在面試合格考生中,根據(jù)各村小、教學點定向崗位計劃數(shù)和考生志愿,按各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同分條件下,依次按考生戶口所在地(或現(xiàn)居住地)屬崗位學校所在村小組、所在村、大學生退役士兵、建檔立卡精準扶貧戶對象、面試折算成績較高、第一學歷較高、最高學歷較高、教師資格層次較高優(yōu)先。
(3)其他各崗位錄取辦法。在面試合格考生中,分類別及學科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同分條件下,依次按面試成績較高、大學生退役士兵、建檔立卡精準扶貧戶對象、第一學歷較高、最高學歷較高、教師資格層次較高優(yōu)先。
(七)體檢和考察
1.根據(jù)各類教師的錄用辦法,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按學科招聘計劃總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2.體檢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時間地點另行公告,費用自理。
3.考察由招聘領導小組組成考察小組,對應聘人員的遵紀守法、現(xiàn)實表現(xiàn)、教學能力等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疾觳扇『{或實地考察方式進行。
4.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考察等原因產(chǎn)生的缺額,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1次(同分情況下,按面試成績較高的優(yōu)先)。
(八)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興國縣人民政府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分學科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公開擇崗(各類招聘崗位計劃及公開擇崗的有關事項,屆時在興國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告),并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后因考生資格不符或本人放棄聘用資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待取得相關畢業(yè)證、學位證及教師資格證后,再辦理錄用手續(xù),聘用時間自2021年9月開始(如屆時未取得相關證書,則取消聘用資格)。
正式聘用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員納入編制管理,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按規(guī)定享受我縣“人才新政35條”相關優(yōu)惠政策、《興國縣引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才優(yōu)惠政策(試行)》相關政策。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如任教未滿5學年外調、辭職等,應承擔違約責任。
三、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編內招聘教師:實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聘用期間不得停薪留職和請長假,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繼續(xù)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二)“特崗教師”:工資福利待遇及人事、檔案管理按照省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暫不占編制。服務期不少于3年,服務期滿3年后,申請留任教師崗位的,經(jīng)考核合格,轉編為正式教師。
(三)“備案制教師”:編外招聘,使用用人備案數(shù)招聘,實行編制備案制,在薪酬待遇、崗位設置、職稱評定、競爭上崗、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依法參加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及其它各項社會保險。
四、服務期限及違約責任:各類正式聘用人員須在所聘用學校任教5學年以上,如任教未滿5學年外調、考研、辭職等,應承擔違約責任。特崗教師按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由興國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興國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