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試形式
采取試講方式進行,試講時間為10分鐘。
4.面試組織
(1)面試工作由鹿寨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2)考生應于開考前1小時,簽到、核驗身份并上交通訊工具,等待工作人員向考生宣讀考場規(guī)則、面試紀律等,并組織考生抽簽。
(3)考生備考:備考時間為30分鐘。
5.面試結果的使用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根據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考核、體檢人選。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經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70分(含70分)以上為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程序?忌煽兌歼_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于面試當天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出現相同分數時,以筆試成績高的確定考核人選。如面試、筆試成績均相同,則進行第二次面試。
六、簽訂就業(yè)協議
按照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簽訂就業(yè)協議人選。
用人單位與擬考核人員簽訂《就業(yè)協議》,簽訂《就業(yè)協議》后的考生,如因個人原因自動放棄聘用的,應提交《關于自動放棄聘用的聲明》,并親筆簽名、加蓋手印,附身份證復印件1份。
七、考核和體檢
由鹿寨縣教育局組織招聘單位對已簽訂就業(yè)協議人選進行考核與體檢。在考核、體檢環(huán)節(jié)(2022年7月31日前),考生的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相應教師資格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供招聘單位審查,不能提供的,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
(一)考核。面試結束后,招聘單位根據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按照試講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核人選。試講成績都相同時,以專業(yè)測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己酥乜疾靾罂既藛T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業(yè)務能力、遵紀守法等情況,同時要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己酥谐霈F考核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招聘單位可提出申請,報主管部門同意,可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試講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付。應聘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體檢實施單位提交復檢書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項目,須當日或當場完成復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zhí)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招聘單位可提出申請,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從面試合格人選中按試講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根據面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過或本人自動放棄所空出的招聘計劃,可以依次遞補。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上報審批、聘用。聘用人員在用人單位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并出具鑒定意見,經主管部門同意,報縣人社局審批轉正聘用?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
十、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各招聘單位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廣西事業(yè)單位線下公開招聘活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制定發(fā)布的《應對近期國內嚴峻新冠肺炎疫情“十嚴格”》措施做好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切實掌握報考人員健康狀況。參加公開招聘活動的所有人員必須申領健康碼,沒有健康碼不得參加公開招聘活動。
(1)在考試開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狀況監(jiān)測,無發(fā)熱、咳嗽、乏力等癥狀方可參加考試;
(2)有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返桂人員或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接觸史的人員不允許參加考試。有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人員旅居史的人員必須完成社區(qū)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參加考試;
(3)本次招聘考試執(zhí)行二碼聯查,考生應在考前進行健康狀況監(jiān)測和新冠疫苗接種,F場體溫檢測未超過37.3℃的考生,憑“健康碼”綠碼、接種碼(含已接種第一針,未到規(guī)定時間完成全部疫苗接種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未能提供接種碼或超過要求時限尚未接種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才能參加考試;
(4)從有本土新冠病例報告的。▍^(qū)、市)返桂來桂的考生,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方能參加考試;人員管理截至時間為該省(區(qū)、市)最后一例本土新冠病例報告后滿14天。
十一、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并有關程序。工作中要嚴肅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jiān)督,嚴禁有關單位和公開招聘的組織參與者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一經查實,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將予以嚴肅處理。
(二)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有關證件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違規(guī)作弊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鹿寨縣教育局 0772—6814943
監(jiān)督電話:鹿寨縣人社局 0772—6820319
本公告由鹿寨縣教育局、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鹿寨縣教育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