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最低學歷(學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外的其他招聘崗位報考成功人員均須參加筆試。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3,如報考成功人數(shù)低于筆試開考比例1:3,單位確實工作需要,由單位提出申請,經(jīng)湘鄉(xiā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對報考人數(shù)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申請退費。
(二)筆試科目
筆試考《公共基礎知識》、《申論》兩科!豆不A知識》主要測查考生綜合管理的基本素質,涉及哲學、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識。《申論》是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實際問題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細閱讀這些材料,概括出它們反映的主要問題,并提出解決此問題的實際方案,最后再對自己的觀點進行較詳細的闡述和論證。
(三)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公共基礎知識》上午9:00—11:00
《申論》下午14:00—16:30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忌仨殧y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從網(wǎng)上打印的準考證參考,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四)考生必須參加筆試兩科考試,筆試成績方為有效。
(五)招聘崗位只招1人且筆試實際參考人數(shù)只有1人的,設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合格分數(shù)線為所有招聘崗位實際參考考生的筆試成績平均分,未達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在面試前進行,由湘鄉(xiā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時間另行公告。報考時不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務必仔細閱讀報考條件,結合崗位要求,根據(jù)本人實際情況選擇報考崗位,必須對所提交的信息負責。
(二)資格審查對象。
最低學歷(學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的招聘崗位,同一崗位報考成功人員在5人(含5人)以內的直接確定為資格審查對象;同一崗位報考成功人員多于5人的,按招聘崗位計劃1:5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相同,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
除最低學歷(學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外的其他招聘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相同,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
招聘崗位只招1人且筆試實際參考人數(shù)只有1人,其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確定為資格審查對象。
(三)資格審查內容。主要審查報考人員的《湘鄉(xiāng)市2021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查驗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書以及相關證明等。
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四)資格審查對象遞補。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guī)定另行公告。
(二)面試對象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面試公告發(fā)布后,面試對象不再遞補。參加面試時,考生必須攜帶筆試時的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三)面試比例。招聘人數(shù)多于1人的崗位,面試開考比例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招聘崗位只招1人且面試實際參考人數(shù)只有1人的,該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shù),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測驗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人際交流技巧、舉止儀表、團隊協(xié)作精神等。
七、成績合成和排名
(一)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申論成績×5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未參加筆試考生的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二)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進行排名。未參加筆試考生的綜合成績(面試成績)相同的,在面試時須進行加試,直至分出高低。
八、體檢
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體檢環(huán)節(jié)放棄或不符合要求的,根據(jù)空缺名額,按照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按前述規(guī)定),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體檢由湘鄉(xiā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疾旃ぷ饔上驵l(xiā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疾飙h(huán)節(jié)放棄或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疾飙h(huán)節(jié)中放棄或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名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考察的重點是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和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人事考試網(wǎng)、中國湘鄉(xiāng)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對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人事及入編登記等手續(xù)。聘用對象符合湘鄉(xiāng)市有關人才引進政策規(guī)定的,享受文件規(guī)定的相關待遇,
十二、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湘鄉(xiā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731-52265503
報名考務咨詢電話:0731-56772368
1、《湘鄉(xiāng)市2021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xlsx
2、《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xlsx
3、《湘鄉(xiāng)市2021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xlsx
湘鄉(xiā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