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師范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預聘制人員公告
華南師范大學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大學、廣東省高水平重點建設大學。為滿足高水平大學建設需要,根據《華南師范大學預聘制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并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預聘制人員85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包括應屆畢業(yè)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人事關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招聘條件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者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5.應屆生不受年齡限制,其他人員的年齡要求如下:
(1)主系列專業(yè)技術崗位:一般應為3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的放寬到35周歲,具有博士后研究經歷的放寬到40周歲,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放寬到45周歲,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放寬到50周歲。
(2)輔系列專業(yè)技術崗位(不含校醫(yī)院醫(yī)護崗位):一般應為3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放寬到35周歲,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放寬到40周歲,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放寬到45周歲。
(3)校醫(yī)院醫(yī)護崗位:一般應為35周歲以下,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放寬到40周歲,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放寬到45周歲。
以上人員中,到法定退休年齡,工齡不足10年或社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應聘。
6.第一學歷要求為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學歷,最低學歷學位要求以各招聘崗位要求為準。
(二)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華南師范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預聘制崗位表》(見附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編制類型、管理及薪酬福利待遇
預聘制人員納入學校非事業(yè)編制管理,具體管理及薪酬福利政策按《華南師范大學預聘制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薪酬福利主要包括:
(一)工資薪金項目標準按所聘崗位類別及等級參照學校現行事業(yè)編制人員的分配辦法執(zhí)行;
(二)依法參加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等社會保險和繳存住房公積金,享受相應待遇;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參照學校事業(yè)編制人員管理辦法執(zhí)行;
(四)按規(guī)定享受學校每年組織的教職工體檢待遇;
(五)在聘期間,按學校周轉房管理有關規(guī)定租住學校周轉房,其子女可按規(guī)定報讀學校附屬小學或幼兒園。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7月5日。
(二)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可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gdhrss.gov.cn)、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scnu.edu.cn)、華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jobs.scnu.edu.cn)或高校人才網(http://www.gaoxiaojob.com)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按照要求登錄華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實名注冊并據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申報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需同時提交以下材料的掃描件或電子版:
1.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包括從大中專第一學歷起各個學習階段);
3.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4.已發(fā)表論文論著代表作(按應聘崗位具體要求提交,如無要求限提交3篇)、承擔科研項目證明;
5.本人所具有的外語水平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職業(yè)資格證等;
6.填報獲獎經歷所涉及的獲獎證書及其他材料;
7.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另須提交教育部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填報個人信息及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附件,不按照要求填寫、提交或提交材料不齊者,視為報名無效。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2.按廣東省相關規(guī)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3.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所學專業(yè)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yè)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yè)中相近專業(yè)應聘,所學專業(yè)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yè)證書、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yǎng)方向的專業(yè),如招聘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yǎng)方向的,應聘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yǎng)方向方可應聘。如專業(yè)目錄中的“企業(yè)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yè)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yè)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應聘。除專業(yè)目錄有列出培養(yǎng)方向的專業(yè)外,其他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yǎng)方向不能作為應聘專業(yè)的依據。
4.落實回避規(guī)定要求,凡與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5.海外留學人員應于2014年1月1日至報名之日前取得境外學歷、學位,且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應聘,并通過報名系統上傳證明材料。
6.登陸華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jobs.scnu.edu.cn)時,若使用某種瀏覽器登陸不了或者無法注冊、提交申報崗位,請嘗試更換其他瀏覽器登陸。
(四)報名資格審查
學校成立招聘小組。招聘小組根據應聘人員在報名系統提交的材料和信息進行審核,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齊者,資格初審不通過。應聘人員可通過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查結果。各單位招聘小組根據具體工作安排,在考察前對應聘人員的提交材料進行復審。
五、考核并確定擬聘人選
(一)評議
主系列專業(yè)技術崗位由各招聘單位學術分委員會對應聘人員的教學科研能力進行評議,并提出“達到”或“尚未達到”的評議意見。
輔系列專業(yè)技術崗位由各招聘單位組織評議小組對應聘人員的專業(yè)技能、實際操作等進行測試或評議,并提出“達到”或“尚未達到”的評議意見。
(二)綜合面試
各二級單位聘用委員會對評議意見為“達到”的應聘人員進行綜合面試。
具體綜合面試的方式、時間和地點,由各用人單位招聘小組確定,并于公布綜合面試人員名單時發(fā)布。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由各用人單位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能達到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確定擬聘人選
各用人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綜合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位的情況,從高到低等額確定招聘崗位的擬聘人選。
六、體檢、考察
由各用人單位組織擬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體檢和考察程序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學校負責。
七、公示、聘用
擬聘人員符合體檢、考察有關要求的,名單在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scnu.edu.cn)和華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jobs.scnu.edu.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公示期滿后30個工作日內未按規(guī)定提交齊備入職材料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者,視為自動放棄。
八、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網上報名接收報名信息應計算到報名截止日的24:00為止。
(二)本公告所提及的年齡限制以1月1日為時間截點,如“30周歲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三)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數,如“碩士以上”即指包含碩士。
(四)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報名之日。
(五)應聘人員須同時符合本公告所設置的基本條件及對應《華南師范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預聘制崗位表》(附件)所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六)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七)因擬聘人選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單位、同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八)《華南師范大學預聘制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請登陸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規(guī)章制度”欄目查看(http://rsc.scnu.edu.cn/show.asp?id=1321)。
(九)此次招聘的公告發(fā)布、面試通知、聘用公示等信息發(fā)布以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scnu.edu.cn)、華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jobs.scnu.edu.cn)的發(fā)布為準。
九、聯系方式
招聘工作電話:020-85211236(人事處)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20-85211016(紀委、監(jiān)察處)
具體招聘崗位的聯系電話見附件。
華南師范大學
2016年6月16日
附件:華南師范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預聘制人員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