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黃縣2016年實驗小學和水北新區(qū)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實施方案
為確保水北新區(qū)小學秋季正常開學,經(jīng)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在全縣農村中小學教師中公開選調30名教師到實驗小學和水北新區(qū)小學任教。為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臉藴,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錄用。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公開選調30名,具體崗位為:語文12名、數(shù)學12名、美術3名、體育2名、音樂1名。
三、選調對象
2014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的全縣農村中小學教師。
四、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忠誠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養(yǎng)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為人師表,無違法亂紀行為。
3.具有相應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
4.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沒有傳染病或影響教學工作的疾病,無精神病史,能勝任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符合《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要求。
5.近5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
6.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處罰或正在接受黨紀、政紀立案調查、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的。
(3)近五年未經(jīng)學校批準擅自離開教學工作崗位的。
(二)學歷條件
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第一學歷為全日制中師及以上。
(三)專業(yè)條件
報考美術、體育、音樂崗位的教師,須具備本學科教師資格證,且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一致。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5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3.資格審查: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應選者須攜帶所在學校同意參加選調的申請、身份證、畢業(yè)證(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教師資格證、主要榮譽(符合加分條件的)等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考生與公告崗位所要求條件不符的,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筆試
1.考試內容:
本學科專業(yè)文化知識,總分值為100分。小學內容占80%,初中內容占20%。
2.考試時間:2016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語文9:00-11:30)。
3.考試地點:宜黃一中。
4.加分:獲省級、市級學科帶頭人稱號分別加8分、5分;獲省級骨干教師加5分;2011年以來獲全省優(yōu)質課競賽一、二等獎分別加6分、5分,獲市優(yōu)質課競賽一等獎加5分;受國務院、省、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優(yōu)秀教師(含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分別加8分、3分、1分。以上榮譽以獲獎文件和證書為準。各項優(yōu)惠加分不累計,按最高一項計算,加分直接計入筆試成績。
(三)面試
1.面試對象:分學科以筆試得分和加分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如出現(xiàn)選調崗位與面試人數(shù)之比低于1:2的情形,可進行面試。但入闈人員的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低于70分的不錄用,取消招聘名額。
2.面試時間:2016年8月19日。
3.面試地點:宜黃一中
4.面試方式:采取按學科分組說課的方式進行(各科具體說課內容見附件),說課時間10分鐘。美術考生除說課外,增加靜物素描;音樂考生除說課外,增加歌曲清唱。
面試總分為100分,美術類說課和素描各占50分,音樂類說課和歌曲清唱各占50分。
(四)考核
考核對象:根據(jù)筆試(含加分)和面試綜合成績(筆試占50%、面試占50%)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考核對象(如最后一名入圍者成績并列,取筆試成績高者)。
考核內容:對入圍考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凡有弄虛作假、仿造涂改證件、考試作弊等違法違紀行為者,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體檢
擬錄用對象按指定時間到指定醫(yī)院接受體格檢查(體檢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zhí)行)。
(六)錄用
考核、體檢合格者,在名單公示無異后,由教育和人事部門按正常調動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六、選調紀律
為確保選調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本次選調工作縣教育局、人社局、編辦全程參與。對弄虛作假、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選調教師和工作人員,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七、組織領導
成立宜黃縣2016年實驗小學和水北新區(qū)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黃雙龍任組長,縣紀委副書記監(jiān)察局局長陳巧平、縣教育局局長羅時強、縣人社局局長鄭建華、縣編辦主任涂紅霞任副組長,縣紀委常委廖誠、縣教育局黨委委員李宜瑞、縣人社局副局長羅玉良、縣財政局財檢辦主任占文寶、縣編辦副主任熊國華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由李宜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八、其它事項
1.根據(jù)贛人社字〔2010〕408號文件規(guī)定,選調人員應在調入單位核準的崗位職數(shù)內重新進行崗位聘用。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人員在未聘到原單位相應的崗位前暫時聘用到低一層級崗位中的最高等級崗位,并按新聘崗位確定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待遇。
2.各鄉(xiāng)鎮(zhèn)學校要根據(jù)本校各科教師數(shù)量,做好報名把關工作,特別是嚴重缺編和學科教師嚴重缺乏的學校更要從嚴把關,確保新學年教學工作正常運轉。
3.本《方案》由縣選調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94―7662383
附件:說課教材版本目錄
宜黃縣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
2016年7月20日
附件:說課教材版本目錄
語文:五年級下冊(人民教育出版社)
數(shù)學:五年級下冊(人民教育出版社)
美術:五年級上冊(人民教育出版社)
體育:七年級全一冊(人民教育出版社)
音樂:五年級上冊(人民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