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呼倫貝爾市2017年市直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及參加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通知
按照《2017年度呼倫貝爾市直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和《2017年度呼倫貝爾市直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簡章》規(guī)定,此次招聘筆試工作已于9月2日結束,現將筆試成績公布如下,同時將參加資格復審及專業(yè)測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筆試成績查詢(點擊進入)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9月6日、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呼倫貝爾市民生大廈三樓大廳(呼倫貝爾市新區(qū),巴彥托海路安達廣場南),聯系電話:8217697
(三)資格復審人員范圍:2017年度呼倫貝爾市直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各職位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
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專業(yè)測試人數1:9的比例在每個崗位筆試總成績中從高到低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凡經資格復審后,招聘計劃數與進入專業(yè)測試人數未達到1:9的崗位,所有考生全部進入專業(yè)測試。同一崗位因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而超過1:9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四)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畢業(yè)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萍耙陨蠈W歷的報考人員須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
4、報考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屬于“六類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旗市區(qū)以上(含旗市區(qū))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服務期滿,尚未取得服務項目證書的,須提供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具體服務基層項目名稱、服務起止日期、考核意見、服務單位名稱、出具證明聯系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內容);屬于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6、符合“具有相應合格學歷和教師資格證書、具有呼倫貝爾市戶籍、2009年6月底以前在呼倫貝爾市境內的公辦中小學臨時代課至今仍在崗的代課人員”條件的,除需提供學歷、教師資格、戶籍等相關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代課證明。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專業(yè)測試資格。
(五)程序:按現場指示順序排隊到指定位置參加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將1份簽字蓋章的《報名表》留給資格審查人,領取《專業(yè)測試通知單》。
(六)其他事項
1、根據《簡章》要求,對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同一崗位只遞補一次,并由資格復審人員電話通知遞補的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2、在整個招聘過程中,考生《報名表》填寫的個人聯系方式務必保持暢通,若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在資格復審及遞補、重要事項通知等環(huán)節(jié)出現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能聯系上考生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暫留在學校的,需有證書復印件并加蓋畢業(yè)院校公章,同時要有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報考人員《報名表》如未打印,資格復審現場打印。
呼倫貝爾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