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編委批準,2012年,無城城區(qū)中小學和襄安中學擬在全縣范圍內選調部分在職教師,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選調教師計64名,其中:高中28名、初中15名、小學21名。具體崗位條件等詳見附表。
二、選調范圍、對象和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心健康,能勝任教學工作。
3、本縣農村中小學(不含襄安中學和無城城區(qū)中心學校所轄學校)在編在崗的教師,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參加教育工作時間在5年以上(音樂學科參加工作時間在2年以上,含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音樂學科特崗教師)。
報考城區(qū)普通高中須在高中任教,具有全日制本科畢業(yè)以上學歷和高中教師資格,報考崗位須與所學專業(yè)一致或具有報考崗位學科一致的高中教師資格;
報考城區(qū)初中須在初中任教,具有本科畢業(yè)以上學歷和初中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崗位須與所學專業(yè)一致或具有報考崗位學科一致的初中以上教師資格;
報考無為職中須在二壩職中、倉頭職中、襄安職中高中任教,具有本科畢業(yè)以上學歷、高中教師資格和雙師型教師資格;
報考襄安中學須在高、初中任教,具有全日制本科畢業(yè)以上學歷和初中以上教師資格,專業(yè)一致或具有報考學科初中以上教師資格;
報考城區(qū)小學須在鄉(xiāng)鎮(zhèn)的初中或小學任教,具有本科畢業(yè)以上學歷和小學以上教師資格,專業(yè)不限;
報考音樂學科需?飘厴I(yè)以上學歷且專業(yè)一致,不限任教學段;報考體育、美術學科需專業(yè)一致。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①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②近5年內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③擅自離崗達一個月以上的;④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制定選調計劃、發(fā)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資格復審、公示和審批等步驟依次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8月6日—10日;
2、報名地點:縣行政服務中心(無城鎮(zhèn)金塔路房產大廈二樓);
3、報名所需材料: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雙師型教師資格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所在學校同意報考介紹信(以學校為單位出具總介紹信,注明同意報考人員名單、學段、學科)和無擅自離崗1個月以上行為的證明。
4、報考者持上述材料到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xù),并如實填寫《無為縣2012年選調教師資格審查表》。
5、報名名額限制:
農村完中每校限報10人以內(報考初中人員不得超過2人);
農村中心學校每學區(qū)初中限報8人以內,小學限報8人以內;
倉頭職中、二壩職中、襄安職中高中教師只限定報考無為職中,名額不限;
報考音樂、體育學科不占名額。
6、報考者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確認截止后,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數(shù)的比例應不低于3:1方可開考。對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經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批準,相應取消或減少崗位數(shù)量。對于取消招考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于指定時間改報其他崗位。
(二)筆試
報考普通中小學教師崗位,筆試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yè)知識。《教育綜合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yǎng)等相關知識掌握情況,占30分;《學科專業(yè)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應具備專業(yè)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以高中階段專業(yè)知識為主),占70分。報考無為職中教師崗位的不參加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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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2012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報名人員于8月16-17日至縣行政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結束后,按各崗位計劃數(shù)1:2的比例,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最后1名出現(xiàn)同分者,一并進入面試。
(三)面試
1、報考無為職中教師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查報考人員的基本素養(yǎng)、儀表舉止和邏輯思維、協(xié)調應變、語言表達能力以及教學崗位必備的素質等,面試答題時間為15分鐘,滿分100分。
無為教師選調報名時間 無為教師選調考試科目 無為教師選調職位表 無為教師選調條件
2、報考普通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面試采取課堂教學(無生上課)的方式,主要考查報考人員的基本素養(yǎng)、邏輯思維、教育教學水平和業(yè)務能力以及儀表舉止等,面試時間為15分鐘,滿分100分。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6:4的比例權重合成(其中無為職中崗位以面試成績作為總成績;音樂學科加試才藝展示,面試時間為20分鐘,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才藝展示4:3:3權重合成),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
面試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根據(jù)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面試費用每人80元。
(四)資格復審
縣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對選調對象進行資格復審,縣監(jiān)察局予以監(jiān)督。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對審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出具虛假證明的有關學校和人員將予以責任追究。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jù)崗位數(shù)和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按照高分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擬調人員,如出現(xiàn)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如仍相同,按學歷層次高、年齡小的依次排序,確定擬調人員,在無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教育局網站公示7天,期滿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調人員與選調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縣人社局、教育局統(tǒng)一辦理選調教師的調動手續(xù)。
選調教師在秋季開學后一周內不去選調學校報到上崗者,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不再遞補。選調學校若沒有中、高級專業(yè)技術崗位,被聘教師一律實行高職低聘。
四、其他事宜
有關教師選調工作的所有事宜均提前2日以上在無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無為縣教育局網站發(fā)布,不再通過其他渠道通知。
本公告由無為縣人社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無為縣人社局6310117,無為縣教育局6322645
監(jiān)督電話:縣監(jiān)察局 6611743
無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無為縣教育局
無為縣監(jiān)察局
二0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