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教育局
關于印發(fā)《信陽市2012年特設教師招聘面試人員調劑的辦法》的通知
各縣教體局:
現(xiàn)將《信陽市2012年特設教師招聘面試人員調劑的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和貫徹。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信陽市2012年特設教師招聘面試人員調劑辦法
根據(jù)省教育廳《關于公布2012年特崗教師招聘筆試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的通知》(教師[2012]738號)文件精神,我市招聘中部分學科尤其是體育、音樂、美術三科錄取人員需要調劑。為了保證我市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及其順利實施,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有利于解決農(nóng)村義務階段學校教師學科結構的矛盾,緩解農(nóng)村體、音、美教師緊缺的現(xiàn)狀,維護特設崗位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確保特崗計劃工作在我市的順利實施。
第二條 堅持考生志愿的原則,堅持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堅持以本縣內為主的原則,堅持同學段、同學科原則,堅持調人為主的原則。
第三條 中小學體、音、美三科,按照考生第二志愿調劑后仍未達到1:1.2面試比例要求的,征求考生第三志愿,先在本縣高學段調劑后,若仍不足再從全市按照同學段和同學科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若同學段、同學科調劑不足的,設崗縣寫出調計劃申請,報經(jīng)省市上級部門同意后,調整設崗計劃。
第四條 根據(jù)上述考生自愿調劑情況,凡是按第二志愿調劑的考生,其筆試和面試成績在第一志愿的考生筆試和面試成績之后進行排名。第三志愿即自由志愿調劑的考生的筆試和面試成績在第二志愿考生筆試和面試成績之后進行排名。
第五條 調劑由信陽市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辦公室具體組織,報局長審批后,再報省教育廳并上網(wǎng)公布。
信陽市2012年特崗招聘各設崗縣復審和面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