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 賓 縣 教 育 局
2013年縣城公辦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中共宜賓縣委宜賓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教育強縣的決定》(宜縣委發(fā)[2012]30號)和《中共宜賓縣委辦公室宜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縣教師資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縣委辦〔2005〕39號)精神,為促進縣城教育持續(xù)健康發(fā)展,2013年縣城公辦學校特面向縣內公開選聘在編在崗公辦教師56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shù)
(一)縣二中(9名):政治1名,生物2名,地理2名,語文2名,數(shù)學2名;
(二)育才中學(12名):英語1名,數(shù)學2名,語文5名,體育2名,歷史1名,物理1名;
(三)柏溪小學(4名):體育1名,美術1名,音樂1名,數(shù)學1名;
(四)縣一幼(6名):體育1名,幼兒教育5名;
(五)柏溪鎮(zhèn)初中(5名):數(shù)學2名,語文2名,美術1名;
(六)柏溪鎮(zhèn)小學(14名):數(shù)學7名,語文2名,英語3名,美術1名,信息技術1名;
(七)柏溪鎮(zhèn)幼兒園(6名):幼兒教育6名;
以上各單位學科排序即為確定擬聘用人員時學科排序。
二、選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師德良好。
(二)年齡: 參加高中、初中選聘的教師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即196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參加小學選聘的教師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72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參加幼兒園選聘的教師35周歲及以下(即197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均以身份證為準;身體健康。
(三)教齡:參加縣二中選聘的教師須是2010年9月以來一直擔任高中參選學科教學工作,參加育才中學和柏溪鎮(zhèn)初中選聘的教師須是2010年9月以來一直擔任初中及以上參選學科教學工作,參加柏小和柏溪鎮(zhèn)小學選聘的教師須是2010年9月以來一直擔任初中、小學參選學科教學且任教小學參選學科教學1年及以上者,參加幼兒園選聘的教師須是2010年9月以來一直擔任幼兒園教學工作。
(四)學歷:參加縣二中選聘的教師須具有與參選學科專業(yè)對口的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參加育才中學和柏溪鎮(zhèn)初中選聘的教師須具有與參選學科專業(yè)對口的國民教育?萍耙陨蠈W歷,參加柏小、柏溪鎮(zhèn)小學選聘的教師須具有國民教育?萍耙陨蠈W歷(其中:英語、音樂、美術、體育學科選聘的教師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參選學科專業(yè)對口),參加幼兒園選聘的教師須是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具有相應層次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即:縣二中應聘者要求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書,育才中學和柏溪鎮(zhèn)初中應聘者要求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師資格證書,柏小和柏溪鎮(zhèn)小學應聘者要求具有小學(或初中)教師資格證書,縣一幼和柏溪鎮(zhèn)幼兒園應聘者要求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不含小學、初中、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六)報考人員除同時具備以上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幼兒園、音樂、體育、美術教師應聘者除外):
1.近五年(2008年9月1日以后,以發(fā)證或發(fā)文日期為準,下同)獲得縣及其以上黨委、政府表彰或縣及其以上教育部門表彰或縣及其以上教育部門與其他部門聯(lián)合表彰的榮譽稱號者;
2.近五年獲得縣級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組織的參選學科現(xiàn)場賽課(說課)或主題班會大賽三等獎及以上者;
3.近五年獲得縣級及其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參選學科教學質量三等獎及以上者。
參加縣一幼體育教師選聘的,須符合小學或初中體育教師選聘條件,同時熟悉計算機操作與維護。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選聘學校組織報名(柏溪鎮(zhèn)初中、小學、幼兒園由柏溪中心校統(tǒng)一組織報名、初選)
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形式(報名時須如實登記本人編制單位和工作崗位,確定擬聘用人員以編制單位為現(xiàn)工作單位),縣城7所學校(園)不得兼報。報名時根據(jù)各選聘單位的初選方案交驗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間為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16日18:00點前(具體時間、地點、聯(lián)系方式見各校初選方案)。報名時需交以下材料:
(1)如實填寫《2013年宜賓縣縣城公辦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張;
(5)有關任教工作經(jīng)歷的有效證明材料1份;
(6)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各類榮譽稱號證書和獲獎證書(或加蓋縣級主管部門鮮章的表彰文件)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以上材料凡需復印件者,一律驗原件,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