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區(qū)域特殊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決定在全國范圍內(nèi)公開招聘特殊教育培智專業(yè)教師2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zhì)好,遵紀守法,有事業(yè)心、責任感和團隊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培智方向的特殊教育專業(yè)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
4.身體健康,符合從事教師職業(yè)所必備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筆試、面試和考察相結合原則。
3.擇優(yōu)錄用原則,對少年兒童多重障礙矯正與康復訓練有教學經(jīng)驗者優(yōu)先。
三、考試
1.筆試:主要測試特殊教育專業(yè)知識和教材教法。筆試滿分為100分,按50%計入總成績。
2.面試:分結構化面試和上課二種形式,其中:
(1)上課,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5%計入總成績;
(2)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5%計入總成績;
四、錄取辦法
1.崗位報名人數(shù)少于招錄崗位指標數(shù)3倍的酌情減少或取消錄用指標。
2.先筆試后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按錄用指標的2倍進入面試。
3.根據(jù)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簽訂協(xié)議。但上課或結構化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4.體檢人數(shù)與錄取崗位數(shù)按1:1確定。個別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未被錄用的名額可以依次遞補,但只能往后遞補1名。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執(zhí)行。
五、日程安排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北侖區(qū)教育局人事科(北侖區(qū)新矸碶街道長江路1166號行政中心B座四樓教育局404室),咨詢電話:0574—86784439,86781911,薛老師,賀老師。路遠考生也可通過網(wǎng)絡報名,郵箱:xy@bledu.net.cn,郵件收到后進行資格初審。筆試前提交原件進行審核。
3.資格審查:2012年2月9—10日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筆試人選,并在北侖教科網(wǎng)上公示;網(wǎng)絡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在筆試當天開考前一小時進行,報考人員提交有關資料進行審核,資格審核未通過的筆試成績無效。
4.筆試:初定于
5、面試名單及時間地點等根據(jù)筆試成績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時均需隨帶身份證。
6.體檢: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7.確定錄用人選:
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jīng)核實如不具備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造成招聘職位空缺不再遞補。
8.
七、其他事項
1.擬錄用人員正式報到前,如發(fā)現(xiàn)個人檔案中有不符合錄用規(guī)定的,取消錄用資格。
2.擬錄用人員逾期不按規(guī)定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3.錄用人員需服從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調(diào)配。
4.新錄用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其中歷屆生實行半年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見習期(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或二年內(nèi)(截止
5.新錄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正式事業(yè)編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新錄用人員實行五年服務期制度,服務期內(nèi)不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區(qū)內(nèi)教育系統(tǒng)校園間調(diào)動除外)。
7.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區(qū)紀委、區(qū)人事局進行監(jiān)督。舉報投訴電話:0574-86781910,0574-86780608
北侖區(qū)公開招聘2012學年特殊教育新教師報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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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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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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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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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照片處 | ||||||
何時參加 何黨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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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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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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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畢業(yè)于何校何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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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狀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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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戶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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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 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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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師范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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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 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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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長或輔修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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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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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證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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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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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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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 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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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 工作 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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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聘理由及其他需要 說明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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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所填寫內(nèi)容完全屬實,如有作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錄用資格。承諾人簽字: 20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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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于2012年1月31-
附件2:
報名材料清單:
1.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xié)議書(應屆生提供)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2屆畢業(yè)生要求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4.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歷屆生提供,要求能證明是師范類畢業(yè)生)
5.其他能證明符合報名條件的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