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簡介
此次擬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的學校(單位)為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全民事業(yè)學校(單位),分類類別為公益一類,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招聘學校(單位)的詳細簡介情況見相關學校(單位)網站。
其招聘學校(單位)、崗位、數量、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錄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等資格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應聘教師崗位的人員原則上應該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2012年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放寬到2012年6月30日;各級各類院校2011年碩士畢業(yè)及2012年碩士畢業(yè)生,國內211綜合院校及在甬重點高校畢業(yè)的2012年優(yōu)秀畢業(yè)生,應聘音樂、體育、美術學科的2012年畢業(yè)生,應聘職業(yè)中學專業(yè)教師崗位人員,可先應聘,如本次公開招聘被錄用,須在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六)報考人員中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人員及民辦學校在職教師需要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參加考試的證明。
(七)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4月19日-- 20日兩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各用人學校(見附件1聯系電話及報名地點)。
3、報名辦法:先從寧波教科網(http://www.nbedu.net.cn)上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2),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書(學位證)、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各招聘學校報名。2012年畢業(yè)生需要攜帶本人就業(yè)協(xié)議書。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向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5、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針對往年報考情況,本次招聘將服裝、旅游、動漫、軌道交通、國際貿易、汽修、機械、電工電子、建筑及國際圖書館交流與合作等崗位認定為緊缺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時可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考試。本招聘公告將在中國教育人才招聘網(http://www.edurc.cn/)上發(fā)布。
6、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于4月23日以后在寧波教科網站上公布,同時公布考試時間及準考證下載時間等其他相關事項。
(二)考試
1、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公共知識及相關專業(yè)知識。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本次招聘列入為緊缺崗位的應聘人員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程序。
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者淘汰。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為筆試合格成績;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參考考生的平均分為筆試合格成績。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寧波教育人事網(http://rsc.nbedu.net.cn)公布。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具體時間由招聘單位通知)。
(2)、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績
考試總成績?yōu)楣P試與面試成績之和,滿分100分(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音、體、美學科及其他專業(yè)課在面試中增加實際操作(或專業(yè)技能)等綜合職業(yè)素養(yǎng)測試。
2、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體檢與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不予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教育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教育人事網、寧波教科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yè)家庭戶的,須在辦理錄用手續(xù)的同時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xù)。擬聘用人員不按時辦理手續(xù)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被錄用人員須與學校簽訂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二)應在被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被錄用人員,到期未取得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錄用人員為海外留學畢業(yè)生的,均應在2012年底前取得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認證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否則將不予辦理錄用手續(xù)。
(四)報考人員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fā)布之日。
(五)聯系電話:87183384(寧波市教育局人事處);聯系人:符老師。寧波教育人事網網址:(http://rsc.nbedu.net.cn)
(六)監(jiān)督電話:87183361(寧波市教育局監(jiān)察審計室)。
附件1: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yè)、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附件2:《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報名登記表》
寧波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