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縉云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實施人才強教戰(zhàn)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優(yōu)化結構,增強活力,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6年縉云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含幼兒教師)105名。具體招聘崗位、學歷要求、專業(yè)要求、招聘人數等詳見《2016年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綜合信息表》(見附件1),也可登錄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縉云教育網查詢。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對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報考:
1.具有縉云縣常住戶口(以2016年3月12日戶口所在地為準)或縉云生源的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2.非縉云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學前教育崗位、特殊教育崗位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
3.企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的同意。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聘的范圍、對象規(guī)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對學生有愛心。
2.遵紀守法、有良好職業(yè)道德與責任心,服從組織安排。
3.報考教師崗位的考生須具備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先報考,但必須在2016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將教師資格證書原件或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送至縉云縣教育局人事科驗證,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報考職業(yè)高中專業(yè)課崗位的考生教師資格證可放寬兩年,但必須在2018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將教師資格證書原件送至縉云縣教育局人事科驗證,逾期不再續(xù)簽聘用合同直接解聘。證書補充驗證時間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4.語文學科普通話水平須二級甲等及以上,其它學科普通話水平須二級乙等及以上。報名時未提供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驗證的,必須在2016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將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送至縉云縣教育局人事科驗證,補充驗證時間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5.年齡18至30周歲(1985年3月12日至1998年3月12日期間出生),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養(yǎng),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要求。
三、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現場報名地點:縉云縣仙都中學報告廳(縉云縣五云鎮(zhèn)問漁東路99號)。
3.現場報名所需材料: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yè)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6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將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送至縉云縣教育局人事科驗證,補充驗證時間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任職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報名還應提供身份證明表,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時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
4.招聘計劃數核減辦法:對于招聘計劃數不足20人的崗位,當報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2倍時,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對于招聘計劃數在20人及以上的崗位,當報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1.5倍時,按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招聘計劃數的核減或取消將在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縉云教育網上予以公布。
5.準考證領取:報名人員資格審核合格者,憑考生身份證或報名核對單,到縉云縣教育局教育考試中心(縉云縣教育局二樓)領取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見報名核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