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公開遴選我縣部分政府系統(tǒng)縣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縣衛(wèi)生局等單位計劃公開遴選所屬縣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為做好本次公開遴選人員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公開遴選的具體單位、崗位、人數(shù)及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3年秋季公開遴選我縣部分縣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二、遴選范圍及條件
(一)遴選范圍:
本縣財政核撥事業(yè)單位中符合相關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正式在編在職人員。
(二)報考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zhì)好,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有較好的理論和政策水平;積極進取,勤奮敬業(yè);執(zhí)行力較強,績效優(yōu)良;組織紀律性強,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符合遴選單位、遴選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年齡、工作年限等資格條件(見附件1),報考者的相關學歷和證書取得時間、以及工作年限等計算時間截止到2013年10月20日(含20日,下同);工作年限為正式在我縣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時間(含在我縣參加省、市服務基層項目期滿并考核合格的時間),按足年足月累計;若報考者的畢業(yè)證及相關證書在2013年10月20日前已通過考試等尚未取得證書的,須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已通過考試等具備取得相關證書的結論。
3、遴選崗位的學歷要求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為遴選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所對應的學士及以上學位。
4、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2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計算。
5、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紀違法記錄。
6、身體健康(符合現(xiàn)行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遴選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遴選:
1、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工作人員;
2、按照《公務員法》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人員;
3、其他按規(guī)定暫不得調(diào)動工作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3年10月21日—10月25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方式、地點: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到相應遴選單位主管部門報名,每個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如有同時報考二個及以上崗位的認定為全部崗位報考無效。各單位報名地點和聯(lián)系電話見《2013年秋季公開遴選我縣部分縣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地點和聯(lián)系方式一覽表》(附件2)。
(二)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學校畢業(yè)證書及遴選條件所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
2、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參加工作時間、從事報考條件所要求的業(yè)務工作及起止時間(相關業(yè)務工作需由相應工作主管單位證明的,還須另提供相應工作主管單位的證明)、年度考核情況以及有無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和違紀違法記錄的證明等遴選條件所要求的材料(工作單位主管部門有變動的,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已通過考試等尚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承諾書及通過考試等的相關證明材料。
3、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1張貼《報名登記表》,2張用于制作筆試準考證)。
(三)資格初審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登記表》填報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考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jīng)核實,視情節(jié)輕重,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記入失信檔案、取消考試資格或遴選資格等。報名時如確實符合報考條件而未能通過資格初審的,可在報名時間內(nèi)向上杭縣人事局申請裁定。
2、經(jīng)資格初審通過的,由本人填寫《上杭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可從上杭縣人事局網(wǎng)站下載,網(wǎng)址:http://www.shrs.gov.cn,統(tǒng)一按A4紙格式單張打。,須經(jīng)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并蓋公章,同時提交所需報名材料的復印件。委托他人提交報名材料的,須提供報考人員本人出具的書面委托函(見附件3)。
3、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最終確認以復審為準。
4、遴選單位主管部門在報名結束后將資格初審合格報考人員的照片及相關信息報送上杭縣人事局,由上杭縣人事局核發(fā)《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四)報考費用
經(jīng)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交考務費80元/人;因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等被取消報考資格的人員,考務費不退還。
四、遴選方法與步驟
本次遴選采取公開考試與組織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二部分,均按滿分100分計,各崗位的筆試面試占總成績比例見附件1。
(一)筆試
1、開考要求。報名結束后,各崗位經(jīng)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遴選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可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至達到開考比例,對于單位人員緊缺、急需補充的崗位,可降低比例要求開考;需減少招聘人數(shù)或降低比例要求開考的,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請,經(jīng)縣人事局同意后實施。
2、筆試試卷。遴選筆試由上杭縣人事局統(tǒng)一組織,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命題、制卷、評卷。
3、筆試科目?颇繛椤毒C合基礎知識》,主要內(nèi)容是:政治和經(jīng)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yè)能力、職業(yè)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題型為客觀題。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4、筆試時間!毒C合基礎知識》的筆試時間為2013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如有變化,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5、筆試成績及合格線。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在上杭縣人事局網(wǎng)站公布;筆試合格線按照本次遴選考試中有競爭崗位按1∶3比例確定的面試人選的最低卷面成績的80%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其筆試卷面成績必須達到筆試合格線。
6、其他事項。具體筆試地點、科目、考室、考號及應試須知等事項,請查看考生《筆試準考證》。
(二)資格復審和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崗位遴選人數(shù)3倍的人員為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相關崗位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數(shù)者,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擬定于2013年12月進行面試,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名單及各職位的面試時間安排將在上杭縣人事局網(wǎng)站公布;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上杭縣人事局核發(fā)《面試通知書》為準。
3、資格復審。
(1)確定為面試人選的考生,在名單公布開始至所報考崗位面試開始前5個工作日,攜帶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材料原件到上杭縣人事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已通過考試等尚未取得相關證書的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考試成績單及是否已通過考試等、具備取得相關證書的結論證明。